Monday, October 25, 2004

臥倒街頭 君何敢問?

信報
一九九五年五月十四日

金輪大廈的天台屋清拆了,居民卻仍在露宿抗議,要求合理安置。下個月旺角又有另一批天台屋面臨清拆的命 運,看來這種此起彼伏的抗爭運動,在政府一日未有明確而公平的天台屋政策之前,將無日無之。在後過渡期政壇上只管忙著爭位、內鬥、做秀、作抗共/親共狀的 香港,這種邊緣弱勢社群的抗爭,為所謂主流的吵罵和飯桌政治,吹奏出悲涼的調子。

七八十年代之交,艇戶居民爭取上岸,安樂村居民反對官商勾結無理清拆,亦曾引起了社會關注。學生和社工人員的介入,以抗爭行動打開了香港本土社會運動的序幕。八十年代本土民主派的形成,爭相將這些事件作為自己的光榮事蹟,大力雕塑自己的悠長獻身歷史。

港府地方行政改革、立法局引入直選、民主議政的雛形出現,好像已令殖民地的行政濫權體制打開缺口,香港民主有望,市民可以投訴有門,冤屈可以抒發,公正公義可以實現。

可 是,九十年代中的香港,卻仍可以發生奉公守法的居民,不偷不搶,只為求一個可以在這城市容身的居所而購置天台屋,卻於一夜之間可以在政府強權下,家園被 毀。露宿抗議還要被人描黑為受「別有用心人士」的操縱。這真不知是一個什麼世界!香港過去十多年改善本土政治文化的努力,改革殖民地行政強權的努力,是否 已付諸流水?

這些事件最令人齒冷之處,是在政府明顯地在濫權,在亂用標準,在任意依己見詮釋政策、踐踏公義之時,那些所謂民主派的政客卻仍然大杯酒、大塊肉,與官員暢談香港房屋發展成就,對居民,對民間團體,甚至對政府內部的監察機關所作的批評,只是推搪敷衍,冷眼旁觀。

四 月中政府委派的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就已經寫就報告,指屋宇署清拆有人居住的天台搭建物時,程序欠缺公允,並建議重新檢討屋宇署清拆僭建物的時間表,不應沒有 目標地、選擇性地進行清拆,又沒有妥善的安置措施互相配合。可是,屋宇署卻置若罔聞,對居民自行聘用的建築工程師所發出的金輪大廈天台屋並無即時危險的證 明,完全不予理會,強行清拆。

清拆當天,居民和平撤出,陸志樑說多謝居民。當然啦,燙手山芋交出,官還是一樣照做,當然要說多謝。然而接 手的房署、社署,卻互相推卸安置責任,祭出一條完全與天台屋無關的安置標準,將天台屋等同八四年曾全部登記、控制增長、曾由政府承擔安置責任的寮屋。該條 所謂「八二六一」標準,稱只有能證明在八二年六月一日前已入住的才有公屋分配,往後的只有入住臨屋。但查實當年寮屋登記根本沒有將天台屋包括在內,而多年 來政府亦未有控制天台屋的增長,甚至向天台屋居民徵收差餉,律師亦代為做契。今日才拿出這一條毫不相干的日期界線,胡亂剝奪長期天台屋居民的居住權利,除 極權國家外,天下還有什麼比這殖民地官僚更隨意濫權的政府?

八四年時政府為凍結和徹底解決木屋等寮屋問題,也只需要居民證明三年前已入住,就可取得遷拆後公屋編配的資格。如今九五年,卻要求居民出示十三年前居住的證明,這是何等的政策一貫和行政公義?

要 知道,天台屋是香港城市在急劇發展、地產資本攫取豐厚利潤的前提下,迫使低下層市民擠到城市邊緣,以自力營生(Self-help)的方式,解決居住壓力 的環境下產生的,政府一向都沒有將這數萬人的居住需要列入房屋發展策略。今天卻突然在行政官僚的壓力下,被迫放棄這個胼手胝足、自力建設的家園,卻不獨沒 有賠償,還要被迫降低居住的水準,並靠搞社會福利的官僚們「恩卹」,乞討一個居住空間,容身之地。這又是哪一樣的人權?哪一樣的生活尊嚴?而香港,又是哪 一樣所謂繁榮豐裕,人人可享安居樂業的城市?

十數戶人的「 街」,在官僚及政客們眼中,只是毫不起眼的小新聞。在一些捕風捉影的「抹黑」 傳言下,更只是冷漠大眾茶餘飯後的談資。然而,手抱嬰兒還是睡在通衢大道,飽食雨露風塵來抗議的醜陋現實,正好戳破了香港富裕城市的神話,控訴為官的無良 冷漠。更重要的,是撕破議會民主體制,可以實現公正人權的畫皮。

今天,不是沒有號稱民主人士的政客,坐在立法局大樓,坐在方房委會,高言 民主,聲聲抗共。可是在天台屋問題上行政濫權的事實是如此彰彰在目,民間團體亦聯署聲援,要求議員盡責奔走,卻換來石沉大海般的回應,更不見這些政壇大人 物,下來聲援慰問。原因?據聞是居民沒有事前來「求助」。更重要的,是照顧原樓業主一大批中產階級人士的選票。在這情況下,一是假裝不見,掩耳盜鈴,二是 附和官僚調子,暗指居民「打尖」上樓,煽動公眾的恐慌,罔顧公義不張,居民只是保家園,反清拆的事實。

十多年來,由居民為居住權抗爭而激發的本土民主運動,卻換來今天這個倒臥街頭無人問的殘酷現實。這十多年追求民主開放的努力,是不是正式宣告白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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